闺蜜是个感情细腻同时又神经大条的人,她身上还有不止这一点矛盾混合体。她是表面上风骚拥有黄金甲36D的傲人身材但股子里却有着小女孩般的天真浪漫的那种女人。她是个只要一起床哪怕就在家待着也要美美地化上妆眼影口红一样都不能少的女人。她是在大家都在blogging或者Twitterring或者facebooking的21世纪唯一还在用日记本写日记的女人。
她的老公是个高大自恋喜欢时时刻刻戴着雷朋墨镜拍照从来不笑的男人。这个曾经的花花公子在认识闺蜜后就致力于要将她改造成不许穿吊带不许去跳舞的漂白版印度贤妻良母。
去公园拍照时闺蜜穿了一条紫色低胸礼服,36D呼之欲出,我正纳闷她的保守派老公怎么会批准这条裙子呢,他从门外进来一眼看到白花花的一片就狂叫,赶快盖起来!赶快盖起来!
闺蜜委屈地说,这不是你挑的裙子吗?怎么这会又不行了?他说,买的时候没觉得露这么多呀。
他逼着闺蜜非得在露肩的礼服里面再穿上点什么,一边使劲向上揪裙子胸部,大概是见怪不怪处乱不惊的闺蜜迅速从容地找出一件黑色小薄毛衫穿在外面,这样行了吗?
不行!不行!得在里面穿上点什么,盖起来!盖起来!
最后新郎的姑妈把他轰了出来,小薄毛衫也不用穿了,就这样去了公园。可是到了公园,哪人少他往那钻,生怕肥水流了外人田。担任专业摄影的我提议他们俩坐在小孩玩的秋千上照像,他警惕地看了看秋千附近方圆10米以内所有疑似色狼的小孩爸爸,坚决否决了这个提议。
本来对于第一次见面的老婆闺蜜他还是客客气气的,但自从他认为我在“走光”事件中站在了敌对一方后,就开始对我实施报复,先是讽刺我太重恐怕压坏了他姑妈家的体重秤,后来在餐馆又挖苦我食量与他180斤的弟弟可有一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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