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1, 2009

网球之王 时尚达人

一开始是低调的。当罗杰•费德勒在2006年温布尔登网球公开赛首次穿带有他名字首字母图案的衣服登场时,他穿了一件胸前口袋上绣有一个金色图章的外套接受了冠军奖杯。从远处看,那个图章可能很容易被误认为是某个俱乐部的徽章。实际上那个图章的确宣告他加入了一个俱乐部,一个仅有两名会员的俱乐部:费德勒是继老虎伍兹之后第二位耐克用运动员名字首字母作为营销手段的代言人。

到了2007年,这个金线刺绣的图案演变成了固定风格的大写字母,并且还扩展到了费德勒的运动鞋上。一年之后,新的首字母图案亮相温布尔登,一件象牙色开襟毛衣上绣着金色的字母,就像瑞士国徽那样以盾牌为边。

今年夏天,费德勒的首字母再度登场。这次字母更大,在照片中更醒目。而且到处都见它的踪迹:费德勒的鞋子,腰带扣,运动背包,外套,甚至包新球拍的塑料袋上都有。它也不再起到过去首字母的隐含作用--绣在主人衣服上以帮助佣人辨识是谁的衣服。对于一位着装风格和比赛风格都堪称网坛舞王“弗雷德•阿斯泰尔”的运动员来说--他轻盈的步伐,夜间比赛必穿黑色赛服,劳力士手表广告中身穿两扣西装挥拍发球的潇洒动作--三年前的首字母图案或许显得有些做秀,有些花哨,但现在已经升级为一个个人品牌营销之王。

费德勒的球迷们当然看在眼里,一些人还颇有不满。网球博客纷纷评论地不亦乐呼,给费德勒起别名“首字母人”,或者“首字母先生”,或者干脆叫“首字母”。费德勒在温布尔登史上第30次马拉松式5盘大战中击败安迪•罗迪克之后,他马上穿上一件印有金色首字母的白色外套,上面大大的“15”宣告着他打破桑普拉斯男子网球大满贯冠军总数的纪录。

一些人认为费德勒此举说的好听点是不够得体,难听点就是令人震惊的幸灾乐祸,简直是当众打罗迪克的耳光。而费德勒的粉丝却说,他完全有权这么做,就像橄榄球赢得超级碗冠军的球队立刻就有人提供给他们宣告胜利的T恤衫和球帽一样,并无可非议。

这么说也算公平,尽管过去围绕网球运动的绅士风度似乎令这种运动与众不同,不像其他运动那样充斥了球员之前的互相攻击谩骂。费德勒后来说,当时有人递给了他这件外套,他就穿上了,不过他还说,他在之前法网公开赛夺冠后穿了一件印有“14”的外套,但似乎根本没人在意。

Photo by Adrian Dennis/Agence France-Presse — Getty Images

一些粉丝说,首字母一直就是费德勒自己的主意。而另一些人坚称,是耐克让费德勒这么做的。

“我听到这种说法有些吃惊,因为我不会因为别人告诉我穿什么就穿什么,别人告诉我做什么就做什么,”费德勒最近在瑞士接受采访时说,“我做任何事都是自己的决定。真的都是我自己说了算。”

首字母的主意最开始出现在费德勒2003年推出的香水品牌,香水的标识,RF-罗杰•费德勒,是当时米尔卡(现在费德勒的妻子)和她的父亲设计的。当时的首字母是草书式的。你要是知道它代表什么,你可以看出是一个R和一个F;你要是不知道,可能根本看不出来(首字母标记通常由三个字母组成,但因为费德勒没有中间名,显然就不能用这种方式)。

费德勒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并向耐克建议开发一系列带有他首字母标识的产品。

“对我来说,我的球迷可以买一些和我有关的东西,这很重要,”他说,“就像在足球运动中,你可以买一件背上有球员名字的球衣,那很酷。” 他的初衷是带有首字母的物品可以给球迷一种关联感,就像一个球队的球衣一样,虽然网球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球队形式。

耐克全球网球服装设计总监珍尼特•露西纳说,从第一个拉尔夫•劳伦式的胸章开始,“耐克把这个概念与体育用品的性能相结合,使它的设计更现代,更简洁。”现在这些字母不再是刺绣上去的,而是激光打印上去的,因为这样看起来更现代,也更轻盈。

“现在的图案去掉了字母设计中常见的竖线条,只用横线条来区分两个字母,”国际设计咨询公司Pentagram纽约分公司合伙人迈克尔•贝鲁特说,“我认为这是个非常棒的平衡设计--衬线式字体的传统设计,搭配省略竖线条的现代视觉感,让你脑子里的眼睛来想象画面上没有显示的部分。”

贝鲁特说,费德勒的首字母“作为一个商标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它的风格以及运动造型的整体设计,我认为非常独特。”

“纽约洋基棒球队的标记‘NY’其实也是首字母,”他说,“但体育运动首字母设计通常更直接。费德勒的首字母创造的不仅仅是一个运动品牌,而是一个时尚品牌。”

这个F的字体是一个波多尼字体(Bodoni)的稍微变形,和它近似的迪多字体(Didot)是时尚杂志、乔治•阿玛尼和路易威登品牌商标所用的字体,这个字体本身有一种高端时尚感,”贝鲁特说,“再加上这种谜一样的书写方式,费德勒的首字母就带有一种高端设计的意味。”


在男子网坛,没有一位球员比费德勒对时尚更乐衷,也没有一位球员像他一样受到那么多关于着装的苛评。最近的案例就是:他在今年温布尔登入场时穿的一身白色套装,类似只有英国驻印度军官才会穿的军装。

“我觉得那件军装外套款式很特别,很酷,”他说,“我知道它可能看起来有点太咄咄逼人了,有人会非常喜欢,有人就会特别反感。但是也没那么糟糕。你不可能总是做好人,总是走中庸路线,就好像,好吧,我今年就再穿一次开襟毛衣吧。”

Photo by Clive Brunskill/Getty Images

当然,引人注目的还有金色。金色是为了搭配温布尔登的奖杯。金色还是冠军奖牌的颜色。但金色也是大胆的时尚达人们炫耀金钱的颜色,对一位代言私人飞机广告的百万富翁来说,这个颜色却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也许我在温布尔登用金色有点过了,”费德勒说,“可能对有些人来说,金色就有点好像,‘他是在炫耀。”他们认为金色太花哩呼哨,这并不是我的初衷。我选择金色是为了搭配奖杯。”

在耐克为费德勒设计的一系列首字母产品中,棒球帽和外套是公开发售的。尽管零售的吸引力好像不大,但耐克的一位发言人说市场的反应不错,但她拒绝透露销售数字。不像那些用一个图形为品牌标识的运动员产品系列,比如法国网球名将勒内•拉科斯特的“鳄鱼”商标或高尔夫传奇人物格雷格•诺曼的“大白鲨”,费德勒的首字母标志让他和穿带有这个标志的衣服的人之间没有一个中间地带。

“根本不知道这个鳄鱼代表什么的人也可以穿鳄鱼衬衫,他们在穿的时候也不会去想他们是在展示一个运动员的光辉业绩,”贝鲁特说。但对于费德勒,他的产品代表了他的形象:他就是品牌。

耐克在1996年(2000年重新修改)为老虎伍兹设计的首字母标示是一种比较严峻硬朗的半抽象几何图形,而且在产品上使用的并不像费德勒的那么多。一些人会在伍兹戴的棒球帽上认出他的首字母,但有的人从来都没有注意过。

但是费德勒和伍兹的相提并论一直就有,而且对费德勒来说也是好事。在费德勒在大满贯纪录排名榜上不断上升的同时,他与伍兹高调公开的友情也加强了他就是网球界的伍兹一说。两位体坛顶尖高手,均在各自的领域独孤求败,个中滋味只有对方能够体会。

Photo By Pete Fontaine, U.S. Presswire

怎样才能把一个连他的对手都没法不喜欢他的超级大好人和这个似乎那么迫切地想让自己不同于网坛其他选手并在他最大的对手恰恰在关键时刻因伤退赛从而成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球员的费德勒联系起来呢?

尽管费德勒想必真的是一位谦谦君子,但他也从来不缺乏自我肯定。一个被公认注定要青史留名的伟大球员,一种应该享受胜利的感觉,甚至当胜利触手可及却又失之交臂时,费德勒也从来没有自我否定--他最近一些声明似乎都在加强这个主题,当他的首字母越来越醒目,越来越无处不在时,也证实了自负已经在悄悄滋生。(费德勒在温布尔登赛后感言中说:“这是网球史上具有历史意义的一天,对我也是,我作为主要角色...)

与此同时,被许多名人称作在曼哈顿的家的卡莱尔酒店,已经将费德勒入住的套房以他的名字命名。作为向酒店所有VIP顾客提供的一项服务,枕头套上绣了他的首字母。


纽约时报原文出处:
ttp://www.nytimes.com/2009/08/31/sports/tennis/31log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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